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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7 Sky Walk刚刚看了同事发来的邮件,里面有Skywalk(空中漫步,这么翻译应该可以吧?)景观。其实是在大峡谷的一座峰上修建的一个马蹄铁状的U形环轨,脚下是中空的设计,铺以硬化的透明有机玻璃,人在其上仿佛置身空中,峡谷的奇峻一览无遗。 景观不算新鲜,该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其实倒在其次,主要是令我想起了自己漫游澳门的日子。 那是我人生第一个工程项目结束的时候。 说是结束,并不是工程结束,而是我的任务结束。说起来这个结束算不得光彩,不用这么贬义的词语,至少也是不很愉快的结束。这是另一个故事,也就暂且不提吧,以后也许有心情详述。作为一个结束,总是该有个标志。于是,作为给自己的奖赏,也作为一种彻底放下的激励,我独自一人去了香港和澳门。除了必要的交通,包括长途车,船,地铁之外,一概靠着双脚,没有同行,没有朋友,只有肩上一个背包和手里的一份地图。 香港略去不说,只说澳门,这毕竟是看了邮件后的回忆,不能喧宾夺主。 在澳门我也有过漫步凌云的经历。如今我已经忘记了那是亚洲第几高塔,只是记得在澳门的很多角落,都可以看到它,想必不是一般的建筑吧。一般来说越是高大的物体越是会使人错乱了距离感。当我从妈祖庙下车后,一心以为近在咫尺的高塔居然令我徒步了40多分钟。不但距离远,还要绕过一段海湾,跨过连接陆地于高塔的公路桥。当我汗涔涔的站在高耸的塔下时,我心里是无比的后悔。我只需耐心的等上20分钟就能省去不少时间,还可以坐在空调车里,无非是花上几个银币而已。不过悠闲的掠过沿海的小路,看着葡式的建筑风格各异,道旁有同样的路人,有甜蜜的情侣,有坐在街边品位咖啡的顾客,也不失为一种美妙的享受。所以对于时间紧张的我来说,倒是算不上太大的损失吧。 进入塔下的巨大接待大厅,买了一张通往顶层的普通门票,通过鱼贯的通道,坐上了高速直梯,在一阵短暂的失重后,随着明显的缓冲,电梯的门开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弧形的巨大玻璃窗,事后证明这根本是一圈透明的玻璃窗,窗外是湛蓝的天空,和一望无际的土地,澳门,珠海,每一座山丘,每一道河流,都清晰可辨。 登高远眺的确可以使人心情愉悦,胸中也自然生起一股豪气,要不是胸无点墨,我也会效仿那古人,触景生情,赋上一首诗词呢。被眼前的景色吸引,我一步步靠近窗户,想看的更真切一些,却忽然发现脚下一亮,顿感自己一脚踏空,仿佛身体以坠深渊,心里不免咯噔一滞。对于我这种惜命如金的人来说,的确已经吓得半死了。腿上发软也是避不了的。好在是虚惊一场,脚下透明,但玻璃还是相当厚重,一丝安全感涌来,竟然我也可以一步一步低头走起来,看着脚下一切慢慢的流过。 旁边的小日本发出夸张的呼喝,仿佛很紧张的样子。我知道那只是哗众取宠罢了。鄙夷的瞥了一眼之后,我的目光集中在身前4、5米的一对情侣身上。男孩子看上去年龄不大,皮肤白皙,相信不少女孩都要嫉妒的。头上戴着棒球帽,很随意的。身材偏瘦,显得有些单薄,但面目柔善,想来是比较会疼惜人的吧。他站在我的去路上,一手指着下方,另一只手牵着一只小巧的手。女孩子应该是典型的东南亚人,皮肤不白,泛着健康光泽的颜色,算不上黑,很有活力的感觉。长相一般,并不是我审美观里的美人,不过眼睛很是灵动,单就这一局部来讲还算的上是个美女。她似乎是有些勇气不足,尽管拉着她的男孩给她足够的鼓励,以及坚定的信念,她还是不大敢悬空站着。但是爱人在一旁,心中略微也会有些勇气。于是便单足探出,轻而缓慢的挪移到玻璃板上,随之移动整个身体并带过来最后一条腿。之后便很不能挂在男孩的身上,紧紧抓着男孩的手,小手上的关节都由于用力泛起了白色。男孩倒是轻松自在,看着心爱的人依偎在自己身上,满足的笑容让我这个旁观者都不禁有些妒意,再看他怀里的女孩,似乎也比之前漂亮了几分。心理作用吧,哈哈。 我很识趣的从他们旁边的咖啡座饶了过去,完成了一圈之后,我又坐电梯回到地面,之后我仰头看去,高高的塔顶直耸入云,想想自己刚刚还在上面遛达呢。这之后,我例行的买了些纪念品和食物,坐上汽车,赶回拱北闸口,上计程车到九洲港,趁着夜色苍茫,看着漆黑的海面回到了蛇口。然后自西向东横穿深圳市区,回到了驻地。当晚,我收拾好一切行李,跟同事纷纷告别,一夜不眠之后我于清晨悄悄离开大鹏镇,没有再回去过。 June 16 精神之力-斯巴达300勇士最近一个人,所以可以比较幸运的抽出多一些的时间来娱乐自己。以前错过了很多电影,都一一在补课。不可否认,我喜欢战争题材的电影,其中又以冷兵器时代的大规模战争更甚。于是,我看了《斯巴达300勇士》。 历史题材的电影,想拍好很难,也很容易。容易的在于,主线清晰,并不需要创造与构思。难度在于,把文字历史转化为影像,而且是在大家都知道答案的前提下。 那么,重现这段历史片段于银幕的目的为何?抛却赚钱这一必然的原则之外,能够通过影片带给观众什么?换一个角度说,作为看这部电影的人,我,看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 血腥的场面,壮阔的音乐,昏暗的背景,凄美的结局。我得到的是一种精神的传承-“Never Retreat, Never Surrender, We Die For Freedom and Glory.” 可能是作为男孩骨子里就有英雄主义的强烈影响吧,总梦想着自己也能成为大英雄。所以对影片里的英雄的所为总是赞同并有着强烈的共鸣。这种潜意识的影响使得自己忽略了太多的台词,对白,只是牢牢的记得一种贯穿始终的意识,斯巴达人的意识。 不能说,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影片,毕竟是因为题材是我喜欢的,所以先入为主的会爱屋及乌。但是对比之下,我个人还是觉得影片中规中矩,算不得上乘佳作,至少也是好的。 所谓对比,是在看过之后才有的。 很巧,影片接近尾声,伟大的勇士的首领,斯巴达的王以一个很熟悉的方式牺牲了生命-乱箭射死。看着特技制造出来的满天箭雨,忽然间脑海里出现了城门上的人形印记。《英雄》,同样是历史题材,同样是大场面,大制作。《英雄》留给我什么了? 看《英雄》是在影院,效果比在笔记本上用Real Player看强多了。但是,《英雄》一部影片看完,我的反应是什么?“哦,完了。”仅此而已。 原本当时看完还没有大呼后悔,毕竟也是耗资巨大,起码在画面,特级和声效上有其动人之处,加上众多大牌明星,俊男美女的,也算值回票价。但是,那之后,看了一个电影节上对老谋子的访谈。其中他有这么一段话:“观众看电影,要记住什么?不是你的情节,你的构思,而往往就是电影里的一个画面。”原话肯定并非如此,大意应该不差。如此观点,倒令我对《英雄》以及后来的所有张大导演的鸿篇巨制都颇反感。 同样是英雄的故事,在干涩而牵强的制造悬念的同时,《英雄》根本没有留下什么主题,唯一让人有印象的是什么?搞笑的台词?堪比西方的特技?还是张影星兽性般的怒吼?(此种吼声,在张影星的几部片子里都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居然声无二致,无论是激情的性,还是愤怒的仇,一概如此,令我将此演员惊为天人。) 同样是叙述故事,斯巴达人的方式似乎更令我喜爱。不是因为影片里暴力血腥色情的场面多,不是因为异域的文化吸引力强,是因为主题。从一开始,斯巴达王的传奇,就灌输着一种信念:斯巴达人从不屈服!所以之前我有评价说中规中矩,缘于此。就好像写作文,至少没跑题,那么就算是篇过的去的文章。 那么就说是文章,《斯》该算是典型的议论文体,主题明确,并通过不断的流血和作战为论据,支持主题。《英》则算是散文文体吧,故事加推理加想象,乱的一塌糊涂。当真是形散的可以。但是神呢?神就是导演的观点,就是那个为了让观众留下几幅画面的目的。形神具散,当真垃圾的可以。 批判完了,再拉回来,要不我也就跑题了。 感动于以死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勇士的同时,我觉得,人真的很多时候依靠精神活着,而不是肉体。精神可以算是绝对的高级生命形态了。两军交战勇者胜,这勇字,可就是精神的代表。谁的精神力强大,谁就能支持到最后。当欣赏刀光血影的时候,我不禁有这样的想法。战士都是知道的,每一次的战斗,都可能是自己的最后一战,面对这必死的结局,往往又是本能的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得他们存活下来。在与对手生死相抗的时候,他们脑海里是什么念头呢?大概只有杀死对方这一件事吧。专注!专注意味着精神力的集中,集中意味着强横。所以,战场上,当你想着失败了会怎么样时,你就已经败了。同样引申到生活中,在做一些势在必行的事的时候,往往会碰到困难。当自己给自己想退路的时候,自己已经是在撤退了。这个道理大概通用于工作,生活和感情。所以,以后决定自己想要得到什么的时候,就要有霸王破釜沉舟的胆量,有斯巴达人永不放弃的信念。这话,也送给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 June 12 随便写点夜里,空房间。“啪”的一声轻响,我右手的拇指已经按下了打火机的机括,一缕短而坚韧的火苗照亮了周围。把香烟凑上去,轻轻吸一口,随着火苗的消失,屋子里就剩了一点亮红和闪光的屏幕。黑暗中,不会盲打的我,写起字来慢吞吞的。“只是来写点什么吧”的念头促使自己上来留下痕迹。不觉间自己一个人已经适应了这种孑然的日子。每天起来习惯性的查看邮件,把每天要做的事情用不同的颜色在word里排好,一件一件的去完成,看着一条条红色的标题被自己慢慢涂成绿色,时间也就这么“唰”的一下过了10天。
记得那天还在和司机开玩笑。每当我想到我的假期,总觉得日子是那样的漫长,一种惶惶的感觉总是伴着这个期盼。可是当自己算算同事离开的日子,却又是惊讶不以,用近乎错愕的语气感叹“10天啦?”
看看冰箱,感到日子过了不少了。满满的冰箱已经被我扫灭一空了,当然还是有不少残余的。计算了一下,要是规律正常的消耗,大概还能够我一周多的口粮呢。
今天又给自己做了鸡翅。本身鸡翅炖出来还是瞒可口的,但是,那汤。。。。怎么就那么难以下咽啊?!无聊的我,把炒好的米饭盛在碗里压得瓷实,然后再扣在盘子上,摆上4只整翅在一旁,再用失败的汤汁淋上一遍。呵呵,居然做起造型来了。不过最后的效果怎么看怎么像是劣质的快餐,不由得自信心大受打击。烹饪之路还是爆长的。。。。。
据说,这里要来新同事啦!呵呵,这倒是件好事。总是多了伴嘛。还有一名厨师要过来?嘻嘻,还得会英语吧?要不是不是不方便?我都奇怪我自己怎么会开始有这么多联想,看来还是寂寞搞的鬼吧。
潦潦草草流水帐,记到这里好了。 June 06 随想手里的铅笔在直面上旋转,笔下出现的是一串英文。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特别喜欢铅笔和纸张摩擦出来的声音,会觉得很动听,很悦耳。QQ又在响,显然还有在零晨都睡不下的人。这时候突然感觉到,朋友多了真的是一件乐事,同时也是一件极苦闷的事。有人关心,有人惦记固然是好,心里也是欣慰也是幸福。可是看到众位活动不断,乐事频传,心里也是其痒难耐。
我这个人交朋友属于极慢热的类型。别看我很容易就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但是却总是行不成朋友那种特别坚实的感觉。我可以跟很多人很熟络,但却怎么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更可恨的是,我总是回忘记问问人家的姓名。往往当自己离开的时候,刚刚还热情的人就已经被远远抛在脑后,只有再次见面的时候才会依稀记得一张熟悉的面孔。
有人说,我应该适合与人打交道。因为我性格开朗,为人豁达,不计较,又爱笑,挺有亲和力。与我说话聊天的人大多会比较舒服,因为,我不会长长打断你的话,而会很认真的听。一般的谈话,都是对方作为主导,可以自由的表达其思想和意志,甚至碰上说服力很强的人,我会立刻同意他的观点,弄的对方飘飘的,很有成就感。但是,其实,骨子里的我却倔强的很,又极其的不喜欢被束缚,对于新鲜感的追求特别的强烈。所以我不喜欢别人给我灌输他们的观点,更不关心他们怎么想,我只想鼓捣我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相比跟不同的人东拉西扯的受折磨,倒更加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对着小说幻想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那个主角。
我现在在问自己,到底想什么呢?好像手指只是单纯的和大脑在交流,而身体却独立于外,成为了旁观。电脑屏幕上出现的一行行字迹,仿佛就是脑袋里细胞跳动的节奏。纯粹的条件反射。
摇晃一下脑袋,重重的把双手拍在脸上。微微笑一下,一个人的日子又过了一天。就随便写下这些乱七八糟吧。
懒得编故事 June 02 杂想刚刚看到一个帖子,把《死神》里的人物一个个总结的很精妙,突然脑子就闪过一段文字。 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我估计每个人可能都会有一两部喜爱的漫画吧,每个人也都有自己钟爱或者痛恨的角色吧?往往在漫画里的人物性格都很突出,那是作者用虚构和夸张把每个人性格中都有的东西以极致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往往我们会在漫画中找到和自己某处很相近的人物,也会产生强烈的共鸣。 人的想象是很奇特的东西,由于是在大脑这个中枢系统里进行的活动,所以,想象是具备改变状态的强大功能的。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喜欢用想象给自己增添各式各样的环境。我把它称为气氛,氛围。换个高深一点儿的文辞――意境。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就像一间四白落地的空房间,然后每个人会把经历的事用自己的想象变化成不同的东西设置在房间里。当发生一件高兴的事,也许房间里就多出了一部组合音响播放出曼妙的旋律;当不快发生,房间里就可能多了一把冰冷的利剑,差在地板上。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痛苦和快乐在寻找人,而是人不自觉的寻找着快乐和痛苦,或者说是他们自己在设置和调节着痛苦和快乐。 说到我,我现在一个人在屋子里,独处在中东。我也在用自己的想象给自己创造着氛围,孤独,寂寞。与其说是孤独寂寞找到了我,不如说是我在紧随着他们的步子。呵呵。 要我换一个想法,这大概很难,就好像我劝解别人要想开的时候一样,对方也未必就能因为我的一句话而茅塞顿开瞬间变态。所以,我认为,当别人劝解你的时候,他们并不真的认为自己的努力是有用的。或许所有人的想法只是,好不好,还得看自己。这就是那句,解铃还须系铃人的由来吧。
OK,一个人嘛,就喜欢胡思乱想。不过很快一个人的日子就要结束了,惶惶已经过了3天了,时间还是消失的很快的嘛。在盼望着和朋友见面的同时我也在耗费着本就不算长久的生命呢。只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别让我白白浪费我最宝贵的玩意儿,那样太不值了。对吧? show show我的手艺坐在电脑前,一阵阵眩晕。刚刚去健身。本想着按着顺序把每个器械都做上3组的,但是两组过后就开始有种低血糖的征兆。头晕呼呼,脚轻飘飘。于是郁闷的回到了家里,忽然就想起了晚上跟胖子说过,要把自己做的饭show一下的。
废话不多说了。
今晚的主食是米饭,非常不爽的是,我的电饭锅极其的迟钝,闷上一锅饭要将近一个小时。决不夸张。
本来计划只做一个菜,结果觉得一个菜好单调,就临时加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由于增加了一个菜于是决定把炒三丝变成炒三片,呵呵,省时间嘛。
炒菜倒是不费劲,主要目的就是炒熟嘛,能下嘴就OK了。色香味倒是谈不上,不过我自己还是满意的,给个8分吧,咱们联大的得谦虚。我们联大的不会打球,不会切台,不会唱歌,不会做饭,什么什么都不会。嘿嘿,是吧??(看见的得回答啊!)
之前还在想,自己现在很像55上的女同志嘛,把自己的手艺拿出来晒。不过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我也想在球场上跟哥们对抗,运球,突破,急停,跳投,篮板,抢断,飞身盖帽,关键得分,三分绝命,与队友一起摧毁对方的防守,用凶狠坚强的防御瓦解对手的攻击,高兴的手舞足蹈,兴奋时也能高高跃起和队友互相撞击着胸部。每每想到篮球,脑海中总能映出不同的景象。兰的低头抛射,腰的篮下乱步,鞋踮着脚尖双腿并的齐齐的投三分,毛的梦幻脚步,胖子的传球加底线靠打和擦板投篮,四爷的拍球高抛和砍杀,DT的身前换手变向加背后运球接跳投,剧终的加速底线拉杆,FC的背后过人三步,土著灵活的脚步和骗人的眼神。。。。。。。。。
呵呵跑题跑题了,请大家看我相册里的照片,评价我炒菜的技术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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